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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四军的廉政建设

点击:时间:2018-12-28

   内容提要  本文提出廉政建设指的是新四军的廉政建设。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针对面临的艰苦而又复杂的斗争环境,果断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加强了廉政建设。文章采取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手法,旨在通过分析新四军在廉政建设中取得成功经验的基本特征,并从中感悟岀启示,用以更好地加强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   新四军  廉政建设  启示

       一、问题的提出

       (一)廉与廉政的一般涵义

       廉,原始含义颇多,有“便宜”、“厅堂侧边”、“廉洁”、“正直”等意。廉与政相连,传统意义为“廉洁”、“正直”。倡廉洁,反贪敛,是中国古代先贤特别强调的领导美德。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先贤都已经相当明确地阐述了廉为政本、贪为祸根的思想。据《尚书》记载,周公极力倡导廉洁,反对贪污淫逸。他反复说:“君子所(居其位)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则知小人(指庶民百姓)之依(隐,内心的疾苦)”。“生则逸,弗闻小人之劳,惟湛乐之从,……亦罔或克(能)寿(长寿)”。意思是说,君子在位执政,不能贪图安逸,而应首先了解种庄稼的艰难,才能了解庶民百姓的疾苦。生活上贪图安逸,就不问庶民百姓的疾苦,恣意贪图淫乐,就不能长久维持国家政权。《管子》的作者也力主廉洁,反对奢华。他们说:“明王不喜宫室,非喜小也;不听钟鼓,非恶乐也。为其伤于本事,而妨于教化也。”其意思是说,明君不建筑豪华的宫殿,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住矮小简陋的房舍;不听钟鼓音乐,并不是因为他厌恶音乐,而是因为那样做会伤害他的大业,妨碍他的教化。历史上那些能够积极倡导并努力实践廉政的明君,贤相和清官,如宋代廉吏包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明代海瑞,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明代苏州知府况钟,刚正不阿,两袖清风,“不带江南一寸棉”;清代于成龙,甘守清贫,一生为民。他们的廉政故事被千古传唱。这些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囊括了廉政文化的基本内容,在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积极的社会作用,是当前廉政文化悠久历史的源头。
       廉政,简而言之,为“廉”的行政过程和行政行为,是对权力行使主体运用权力过程和终端的评价。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从动态方面来说,廉政表现为“廉”贯穿于权力运用的全过程;从静态方面来说,廉政则表现为对权力运用结果的终极评价。在整个“廉政” 过程中,作为权力行使主体的人是关键因素,对“廉政”的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不同时期由于权力归属、职能的变化,权力行使达到“廉”的要求也相应发生变化。古代“廉政”中的“廉”主要是指官员行使权力时要做到廉洁与正直,这也就是传统体制下最高统治者对各级官吏的品德要求和政绩要求。随着民主化时代的到来,权力主体由最高专制统治者转向了大众,权力性质由私有转化为公共,权力的职能也随之扩大化,广大人民成为权力的主人,他们对权力行使者行使权力时是否“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具有传统意义上的“廉洁”、“正直”之外,还要求有“公平”、“民主”、“高效”等新的内涵。

        (二)新四军加强廉政建设的历史背景

       新四军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国共两党达成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共识后,由在南方八省十四个地区坚持三年游击战争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而成。在国共合作的特定条件下,新四军在建制上隶属于国民党第三战区指挥(第四支队属第五战区管辖)。那么,新四军为什么要开展反腐倡廉呢?从总体上来分析,因为新四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支革命武装,在当时的特定情况下,新四军决不因战区指挥关系,而消弱或放弃共产党的领导,不因统一战线的环境而把自身降低为统一战线的军队,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组织上服从共产党的绝对领导。而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列主义把廉政作为政治学来研究,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恩格斯在《为马克思所著的<法兰西内战>所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著作中,都对建立廉洁政府、反对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等问题作过深刻阐述。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更是廉政建设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因此党对新四军的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从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当时面临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抗战初期,在华中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内部存在着错综复杂的阶级关系和矛盾。参加抗日的阶级和阶层成员极其庞大,从共产党到国民党,从农民到地主、从工人到英美派资产阶级,各阶级、阶层成员都有。在这种情况下,各种不良的思想乘机而入,一些腐败的恶习和思想,不可避免地侵蚀着革命队伍的肌体。从新四军部队内部来分析,在部队中,农民出身的比列很大,占85%以上。贫苦的农民长期受到国民党政府的压榨和地主阶级敲骨吸髓式的剥削,因而革命积极性很高,是革命的主力军。但由于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和落后的生产方式的束缚,他们又有狭隘自私和保守落后的一面,有的就有可能经不起残酷的革命斗争考研,抵御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着革命队伍的纯洁性。同时,由于国共两党合作,国民党借合作之名想方设法采取“溶共”政策,妄图以高官厚禄和金钱美色来引诱广大共产党员,使共产党员面临着被腐蚀的严重危险,个别党员由于意志薄弱经不起诱惑,从而失去党性,不仅自己掉进了腐化堕落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在革命队伍和人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更重要的是对革命事业带来严重危害。这是新四军加强廉政建设的根本原因。再从国共合作的双方来分析,由于国民党内部政治腐败,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作风败坏,这已为人民所唾弃。面对这样一个合作伙伴,如果新四军和抗日民主根据地不注重抓廉政建设,就会模糊人民群众对共产党和新四军的认识,分不清什么是共产党领导的新四军部队,什么是国民党部队,把我们共产党和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新四军被视为与国民党军队同流合污。如果出现了那种不利的局面,我们的共产党,我们的新四军部队就会丧失群众的信任,进而也就难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进行全民族的共同抗日。因此,为了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来取信于民、消除民众对共产党、对新四军部队的认识误区,必须加强廉政建设。这是新四军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原因。


       二、新四军廉政建设的基本特征

       (一)廉政建设的根本是思想教育。为了让广大党员、广大干部战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品质,新四军十分重视廉政思想教育。针对新四军开始编组时成员主要是农民出身的实际情况,军部强调指出:要加强党的领导,如果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这种农民部队不但不能循着正确路线坚持革命,任其自流,还会变成流寇土匪。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中都要做模范。1939年11月,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在水西村成立后,陈毅、粟裕对指战员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群众路线教育,要求每一个指战员模范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陈毅多次给司令部、政治部机关工作人员讲课,并主持问答测验,以提高指战员的政治思想水平。1943年4月3日,党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新四军各部队在整风过程中,注意联系本部队的实际情况,结合整风,开展廉政思想教育。新四军代军长陈毅动员各级干部“脱裤子,割尾巴”,并带头作自我批评。一师师长兼政治委员粟裕提出:克服干部中存在和滋长的个人享乐主义、怕苦畏难、资产阶级的剥削意识、官僚主义等四种不良倾向,是党内思想教育的重要任务。二师政治委员谭震林提出:以检查财政问题为重点,反对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的歪风,严肃批评犯错误的干部。通过整风和廉政思想教育,不仅纠正了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肃清了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而且也为部队加强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廉政建设的主题是艰苦奋斗。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厉行节约,这不仅是新四军为了在物质条件十分缺乏的情况下坚持长期抗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这也是新四军为防止公务人员滋生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主题。从1941年起,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出现了极端严重的经济困难。由于日伪频繁“扫荡”、“清乡”,加上连年灾荒,部队供给难以保障。正如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待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在这种情况下,新四军一方面采取措施,开展大生产运动,克服困难。另一方面,开展厉行节约,共度难关。如1943年初,军部到了黄花塘一带,正值春荒,很多老百姓没有饭吃,军部便号召部队每人每天节约半斤粮食救济群众。同时,军部机关带头搞生产。首先在驻地周围开荒种粮种菜,积肥造肥。军部领导带头生产,比如,副军长张运逸50多岁了,照样带头劳动。在军部领导的带动下,部队的生产取得了很大成绩,以1943年为例,军直部队自给8个月蔬菜,10个月的盐以及全年的肉食,生产总值达500多万元。同时,军工生产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据1944年8月底统计,新四军所生产的手榴弹能够自给,迫击炮弹、枪弹、掷弹筒弹可自给70%,其他弹药也可自给30%——35%。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部队广泛开展了节约运动。1942年7月20日,刘少奇同志在给华中局和新四军负责人陈毅等的信中强调指出:“号召干部艰苦生活,实行严格的反贪污浪费的斗争”。在节约运动中,由原规定部队机关干部每人每年发单衣、衬衣各一套、布鞋两双,改为发衣服各半套、布鞋一双,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并用节约下来的钱支援灾区。在厉行节约方面,领导带头做出了好榜样。1940年2月,陈毅和张茜在水西村是用两个喜字一碗面、稻草铺床结的婚。许多领导年岁大,身体弱,仍坚持同战士同吃一锅饭,不允许下面的同志为他们搞任何特殊。
       (三)廉政建设的抓手是规章制度。1940年8月20日,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军分委发布整训部队七条要领。其中在第三条规定,保证在任何时候宿营前队伍要集合,不准打冲锋闯进人家抢门板。出发前,要将队伍先集合,向房主告辞。查明送还或赔偿物品后才开差。在第七条中规定,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在客观上即是损害自己帮助敌人。发洋财和贪污腐化,必然会堕落以至脱离革命。对方企图以腐化来勾引我们,我们革命军人决不可上他们当。在此同时,新四军还先后制定了《新四军十条军规》、《新四军经济制度》、《新四军财经人员十项守则》等规定。在经济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要统一收支,实行预算决算;要做到一切经济归公,反对隐瞒不报;要爱护公物,反对贪污腐化及浪费;要执行私人财物登记和按期检查制;要做到无特殊情况不招待客菜,就是有外客也不得超过四菜一汤;不准贪污浪费公家一文,贪污浪费不爱惜公物者,应受处罚,情节严重者处死。在财经人员十项守则中明确规定了要遵守并严格执行各种财务制度。在经济上决不私自违反规定手续,私相通融;不准私自经营商业,不得接受商人任何礼物;不贪污,不腐化,不得将公物赠给私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或私自将公款借给别人。
       (四)廉政建设的途径是加强监督。新四军把加强监督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来抓。所以,在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的同时,特别注重监督检查和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惩处。1939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副官处人事科长乐时鸣,根据战士揭发,查实直属队一个连队的司务长贪污伙食尾子(结余)10元钱,要求严办他,可军需处长认为这位司务长是老红军,而且他贪污的10元钱已寄回江西老家养老婆孩子了,不能严办。于是,乐科长和军需处长向陈毅汇报。陈毅对他们说:“贪污伙食尾子,侵害了战士的利益,这是犯罪,老红军犯了罪也要严惩。当时,陈毅虽然也考虑到老红军活着从山上下来不容易,但还是下令给这位司务长以撤职罚苦工的处分。还是在这一年,有位名叫范连辉的营长,负责把三战区发给李明扬的10多万发子弹护送到泰州吴家桥,李明扬派人来接子弹,经查点发现每箱子弹少了。当李明扬对陈毅说了此事后,陈毅让陶勇立即查究,经检查情况属实,特别是驳壳枪子弹少得多,于是,陈毅决定,在水西村公开召开大会,宣布撤销了范连辉营长的职务。新四军在廉政建设的监督方面,除了在部队内部加强监督外,还主动接受外部,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监督。1941年,刘少奇同志在苏北抗日根据地演讲时指出:”新四军吃了穿了人民的,就是人民养育的,就是人民的军队,人民完全有权利批评它,教育它,指导它,要求它去为人民的福利而战斗。”由此可见,新四军把加强监督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不仅在内部加强监督,还要尊重群众的意见,倾听群众的呼声,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新四军廉政建设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当年新四军加强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对我们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各方面的思想政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和借鉴作用,其主要有以下四点启示:
       (一)要加强廉政建设,就必须有深入的思想教育打基础。在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对我新四军及其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实行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国民党反动派也对解放区实行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抗日根据地环境极端恶劣,生活极为艰苦。在那种情况下,由于新四军十分重视廉政思想教育,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同时,还进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教育,并把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厉行节约,作为在物质条件十分缺乏的情况下坚持长期抗战,防止公务人员滋生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正是由于有了这种深入的思想教育打下的扎实基础,从而使新四军广大指战员同根据地人民一道,一边打仗,一边生产,终于克服了种种困难,夺取了抗战的胜利。新时期,我们必须加强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当前,一些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表现形式虽然有多种多样,但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本位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在作怪,深究其根源在于一些人价值观的扭曲,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所以,反腐倡廉,离不开思想教育这个基础性工程,而教育又必须深入,要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去教育和指导反腐倡廉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全过程,把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纳入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要做到入耳、入脑、震撼心灵。只有这样,才能为廉政建设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加强廉政建设,就必须有严格的配套制度作保证。在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先后在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制定了一系配套制度,实践  证明,这些配套制度是可行的,是管用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所说:“制度好可以是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还是制度靠得住,制度最管用。”在新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对原有的制度要不断完善。目前在一些党政机关中,有些单位在廉政建设制度上,理论多,实践少;形式活动多,实效措施少。因此,在建立健全配套的廉政建设制度方面,还要重视开拓创新,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比如在建立督查评价制度方面,要突出加强督促检查的规定,要形成一个全方位、强有力的廉政监督网络。比如在建立奖优罚劣制度方面,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严格的行为规范和奖罚措施,细化奖罚办法,对表现好的要树立正面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和奖励,对触犯行为规范的要坚决予以惩罚,切实解决执纪、执法不严的问题,确保部门、机关正气上升,歪风邪气抬不起头来。总之,制度建设不仅要严格、要配套、而且要确保立得住、行得通、做得到。从而达到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从制度上保证党政干部的廉洁。
       (三)要加强廉政建设,就必须有畅通的监督渠道来推动。西方人怕上帝,怕死了以后入地狱。信佛教的人就怕如来佛,怕一个生死报应。让你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怕字。我们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神,革命战争年代讲“无法无天”,说的是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当我们的党已经成为一个执政党的时候,就要在心中立个怕字,这个怕,不是怕上帝,也不是怕神仙,而是怕人民的监督,怕法律制度的制约。陈毅讲过“手莫伸,汝言惧捉手不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汝言惧捉手不伸,人民咫尺手自缩。”其实这里就说到一个怕字,一个畏字。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但不敢伸手,怕的是人民的监督,怕的是在法网之中难以逃脱。但仅仅有了怕字还不够,还必须有监督,如果监督不到位,慢慢就会由怕字变成敢字。因为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就会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在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在廉政建设的监督中,因一个连队的司务长贪污了10元钱的伙食尾子之事,也能及时地被战士揭发,并进行了严肃的惩处。这种监督是到位的,是很有成效的。在新时期,我们要保持党和政府的清正廉洁,就必须有畅道的监督渠道,并通过有效的监督来推动。首先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资源,拓展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的立体化、社会化和科学化。在此基础上,抓好各方面监督机制的跟踪运行。就某一个单位或部门来说,在抓好各项廉政建设制度执行的同时,要充分运用好群众督查评价机制,及时向群众公布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把种种不良现象置于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在监督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打招呼、早作提醒、防微杜渐。对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要加强廉政建设,就必须有领导的垂范作用做榜样。在抗日战争时期,之所以廉洁成为新四军部队中的风尚,其重要原因就是新四军部队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陈毅、粟裕等一大批新四军部队的各级领导,都有廉洁自律中具有垂范作用的故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取得实效,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首先必须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毛泽东同志和他的一个亲属谈话时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讲过,杀了他们就是救了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啊。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决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今天,我们重温毛泽东同志的这段重要谈话,可以使我们进一步懂得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起到垂范作用的深刻哲理。因此,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养成清政廉洁的过硬作风,在廉政建设中当模范,成为廉洁自律的一面旗帜。只有这样,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勤政为民,讲廉政为民,才能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廉洁一片,才能筑起防腐保廉的铜墙铁壁,以廉政建设取得的实效取信于民,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健康发展。

编辑:蒋玉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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